入驻政策

科技型企业:

新设立(新引进)的科技型企业根据注册资本实际到位情况给予两年50%-100%的房租补贴,参保人数人均15平方米×天,单价1-2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低于人均总面积的按实际租用面积计算。
要求条件:企业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立前两年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20%以上;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

新设立大学生创业企业:

新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项目,经专家评审,可给予2-20万元的无偿创业资助。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慧空间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

对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滨江经区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并正常经营的,经审核,给予三年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二年1.5元/平方米•天,第三年0.5元/平方米•天;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并正常经营的,经审核,给予三年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1.5元/平方米•天、第二年1.0元/平方米•天、第三年0.5元/平方米•天(若大创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博士的,房租补贴面积最高为300平方米)。实际租房费用未达到最高房租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成长型大学生企业:

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30人以上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经审核,可再享受三年不超过500平方米、1.5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补贴,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经审核,可再享受三年不超过1000平方米、1.5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补贴

文化创意企业:

对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房租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正式上线运营的,年度销售总额达到3000—6000万元的部分按1.5%给予补助,6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正式上线运营的,年度销售总额达到3000—6000万元的部分按1.5%给予补助,6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要求条件:滨江区注册并经区文创办备案的从事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文化会展业等的文化创意企业。

海外留学人员或国内博士创业:

海外留学人员或国内博士创业申请5050人才项目,可获20-100万元政府启动资金,并享受场地补贴和最高50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

专业军人和失业人员创业:

享受3年最高50平方米全额场地补贴。